晋教办〔2020〕9号
各本科院校、研究生培养单位、独立学院:
根据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》(晋教办〔2020〕7号)要求,为切实做好延迟开学期间高校教学和管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切实履行教学管理工作职责
延迟开学是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措施。具体开学时间,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。各高校要统一思想认识,强化责任意识,落实岗位职责,按照“推迟开学不停学”的要求,采取科学有效措施,认真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。各高校要迅速成立特殊时期教学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工作方案,落实相关配套措施,指导院系、教师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,引导学生在特殊时期不离家、不返校,做到教师不停教、学生不停学,确保教学工作要求、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。各高校要按照“一校一策”要求,研究制定延迟开学的应急教学工作方案,指导各院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。
二、精心研究,适当调整学校相关教学计划
各高校要合理调整理论教学、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,暂停组织学生赴外地实习实训,同时积极沟通协调实习实训基地延后安排学生实习实训。理论学习要对课程、教学时间或教学日历进行适当调整,在疫情期间采取学生自学、为学生提供网上学习课程等教学方式,组织好学生的学习活动。将春季学期、小学期(第三学期)时间统筹安排,适当利用平时晚上和周末时间,必要时可推迟暑期放假,灵活安排主辅修课程教学。每位任课教师、研究生指导教师要研究提出特殊时期课程方案。通过教学内容、时间、方式的科学安排,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,教学质量不降低。
三、积极创新,充分利用网络课程开展理论教学
各高校可充分利用“山西省高校精品共享课程联盟”“超星尔雅”“爱课程”等各类在线课程资源平台(具体见附件)和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展网络教学。各门课程主讲教师要调整课程教学大纲,灵活安排课程教学时间,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学习、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、直播授课等方式开展理论知识学习。学生辅导员、班主任要积极协助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建设课程教学微信群或QQ群。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在线自学、完成作业,做好在线直播、考核、辅导。教学管理部门做好在线监督,确保教学保质保量完成。
四、认真组织,有序调整实践教学活动安排
各高校要暂停组织学生在学校、生源居住地或赴外地开展包括毕业实习、竞赛集训等在内的所有实验、实习、实训、实践活动;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,不组织、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。有条件的高校,可利用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开展实验教学。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待疫情解除后学校另行开展。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妥善安排毕业年级的实习工作,确保学生按时毕业。对目前已在外实习、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,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,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。
五、结合实际,科学组织毕业设计
各高校要科学合理组织好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环节,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。延迟开学期间,指导教师要安排好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,提出任务要求,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,要求学生按照老师布置的任务要求,开展查阅文献、准备开题报告等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前期工作。学位论文预答辩、评审等可充分利用网络视频、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。论文内容涉密的要严格按照保密相关要求处理。
六、密切联系,努力做好教学服务
各高校要指定辅导员、班主任、专任教师指导教师负责联系在家或在校的学生,指导每位学生合理安排假期和学校后续教学,做好学生的学习答疑和指导,确保学习“不断线”。研究生导师要及时掌握所指导的研究生状况,加强联络和指导,根据需要提供帮助。建立离校学生情况日报制度,掌握学生学习情况。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,灵活采取远程云端考试、课程小论文等方式安排春季学期的补考、重修,灵活处理春季学期课程补选、退选。各高校要特别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疏导,可组织学生在线学习有关疫情网络课程。
七、强化监督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
各高校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书育人主体责任,分管校领导和教学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,将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抓在手上、落到实处。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全省本科高校在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的了解、督促、检查,尤其是将学校擅自提前开学、学生提前返校、教学“一放了之”等情况作为重点,不断加强监督检查。对麻痹大意、敷衍塞责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行为,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各高校工作方案电子版请于2020年2月7日前报我厅备案。其中,本科教学工作方案请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(联系人:陈伟,手机:13834155072,邮箱:gjc@sxedc.com),研究生教学工作方案请报至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(联系人:梁耀,手机:13994223313,邮箱: xwbjyt@sxedc.com )
山西省教育厅
2020年1月30日